Thursday, August 20, 2009

合则来,不合则去...


最近,一位好朋友和他的女朋友分手了。他们的恋情从开始到结束应该不到半年吧!就只是应该罢了。
身旁应该没有多少朋友知道吧,想要打听原因但是他又忙。我觉得应可能觉得见面的时间少吧...
是女方提出分手的。也许是劈腿,也许不是。
虽然,他真的很难过。再怎么说,这也是他的初恋,想不难过时很难的。他虽然很难接受,但他还是默默的接受了...我想他应该明白,应断则断的意思吧。至少以后他们见面还是朋友...
曾几何时,他俩是多莫令人羡慕的一对;男的才华出众,而女的温柔贤淑。真是天生一对啊!!!我们都认定了这段是可以为维持感情就这样结束了...
虽然他心里有十万个不愿意,最后他还是决定了放手。
说真的,我还真的很佩服他的勇气。原来,勇于追求不是最厉害的;我觉得最厉害的是勇于放下、学会放手...
尤其是放弃一段舍不得的感情。

所以,“合则来,不合则去”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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